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运粮湖管理区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运粮湖管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化工新材料等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组织协调开展运粮湖管理区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区域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政府驻运粮湖管理区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