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自贡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依法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贡委、自贡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建议。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自贡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自贡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依法审批自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和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