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定抚远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抚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抚远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协调抚远县委、抚远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抚远县委各部门之间、抚远县政府各部门之间、抚远县委各部门与抚远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负责抚远县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