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黑河
黑河职教中心(办)
黑河职教中心注重扬长教育,聚焦学生的特长和兴趣爱好,
连续四届获黑河职教中心中小黑河职教中心德育成果一等奖,在这里培育了省“职教之星”黑河职教中心“中小学生身边的榜样”和十佳“认星争优美德少年”等一批优秀的学子。
黑河职教中心强化技能,注重育德,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师生在全国技能大赛上摘得16金12银2铜,被授予黑河职教中心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
构建了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经贸类和交通运输类四大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体系。
下属机构
财务室
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等经费的管理;
加强全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对等工作。
参与黑河职教中心重大经济事项的制定和决策,对黑河职教中心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
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监督控制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为黑河职教中心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招生办
及时编印新生录取名册,并协调德育处做好新生分班工作。
协同黑河职教中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广开思路,积极开拓,面向全国招生新生,努力建立起完善的招生网点,同时做好咨询工作。
负责黑河职教中心对外联合办学的联络工作草拟联合办学的协议并报经校领导审批。
总务处
负责黑河职教中心后勤报表的编报工作。
负责黑河职教中心学生膳食管理工作。
负责黑河职教中心校园环境建设的规划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负责黑河职教中心维修修缮装修等工作。
黑河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黑河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职教中心(办)
齐齐哈尔职教中心(办)
鸡西职教中心(办)
鹤岗职教中心(办)
双鸭山职教中心(办)
大庆职教中心(办)
伊春职教中心(办)
佳木斯职教中心(办)
七台河职教中心(办)
牡丹江职教中心(办)
绥化职教中心(办)
大兴安岭职教中心(办)
拉萨职教中心(办)
昌都市职教中心(办)
山南职教中心(办)
日喀则市职教中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