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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自考或高教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属机构
工作职责
负责漯河组织区(市)自考办和市直报名点各类自学考试的报名、数据汇总、数据上报工作;
负责漯河各类自学考试的考场编排、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等各种考试材料的打印发放工作;
负责漯河各类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考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负责漯河考试试卷的接送、分发及保管工作,严防试卷泄密和损坏;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须知
与原有学历相同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中所含下列课程均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类)、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此项规定也适用于全日制高校本科专业的肄业,退学学生,但必须附成绩表。
理、工类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理工类、经济类)、普通物理、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
经济类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心理学、教育学;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自考知识
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授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学生修完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
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教育部网上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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