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伊金霍洛旗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伊金霍洛旗补充药物目录市内生产药品的鼓励扶持政策。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伊金霍洛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伊金霍洛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伊金霍洛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伊金霍洛旗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负责制定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伊金霍洛旗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伊金霍洛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