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牡丹江
牡丹江财政局
拟订牡丹江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负责管理牡丹江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组织制定牡丹江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牡丹江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牡丹江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牡丹江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下属机构
预算科
承担牡丹江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承担本级财力管理,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代编年度牡丹江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
承担牡丹江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综合科
承担牡丹江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牡丹江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拟订牡丹江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
组织牡丹江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管。
法规税政科
研究提出牡丹江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承担牡丹江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牡丹江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牡丹江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牡丹江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财政局
齐齐哈尔财政局
鸡西财政局
鹤岗财政局
双鸭山财政局
大庆财政局
伊春财政局
佳木斯财政局
七台河财政局
黑河财政局
绥化财政局
大兴安岭财政局
拉萨财政局
昌都市财政局
山南财政局
日喀则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