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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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财政局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蚌埠市的贷款业务;对蚌埠市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拟订蚌埠市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负责承办和监督蚌埠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承办蚌埠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法规税政科
承担蚌埠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研究提出蚌埠市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蚌埠市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综合科
承担蚌埠市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承担蚌埠市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组织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管。
承担蚌埠市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预算科
编制蚌埠市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分析预测蚌埠市宏观财经形势。
承担蚌埠市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承担蚌埠市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承担蚌埠市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市(区)财政总决算的批复工作。
蚌埠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蚌埠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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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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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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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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