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合山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初审检测机构提出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监督检测机构完成监督抽查计划情况,负责质量监督后处理工作,向合山市质监局上报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根据市质监局发出的预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受理质量仲裁检验申请,协助产品质量鉴定,负责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工作,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合山市标准化工作,推行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开展商品条码工作,开展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合山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质量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根据开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合山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负责合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提高合山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