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新乡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配合市质监局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通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负责新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质量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根据开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新乡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负责统一管理新乡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负责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管理。
承办新乡质监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