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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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
塔城地区车管所
负责对塔城地区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拥有量及分布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等工作。
负责草拟塔城地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负责对塔城地区各大队车管所办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受理、审核塔城地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受理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预约并按规定的内容及标准组织考试,驾驶证制作、核发、补领、换领、注销、年度检验等日常业务工作。
下属机构
车辆管理科
完成责塔城地区车管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塔城地区车管所聘用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塔城地区交通事故及违反交通规章行为。
负责塔城地区机动车辆的审验、维修、保养工作及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建档工作。
牌证管理岗
与塔城地区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保管好塔城地区相关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核发塔城地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档案管理岗
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做好塔城地区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因涉嫌塔城地区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塔城地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塔城地区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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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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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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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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