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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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车管所
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及公安部有关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
负责草拟长治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负责对长治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对长治各大队车管所办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考评等工作。
下属机构
机动车登记审核岗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对符合长治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审查长治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车辆管理科
负责长治机动车辆管理及有关各项业务工作。
负责长治车管所聘用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长治交通事故及违反交通规章行为。
负责长治机动车辆的审验、维修、保养工作及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建档工作。
牌证管理岗
管理长治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核发号牌。
保管好长治相关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核发长治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做好长治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长治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长治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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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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