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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邮政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监督管理吉林邮政市场;
组织协调吉林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及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承办本级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吉林邮政管理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起草吉林邮政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吉林域内党政机关等协调工作。机关秘书、文电、会务、文书档案、印章使用与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
市场监管处
负责建立完善吉林邮政业统计工作制度,建立统计工作体系,负责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供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
负责掌握吉林邮政市场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的基础数据信息。
负责监督、保障吉林快递服务质量,协助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处理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的申诉和举报等有关事务,
负责依法监管吉林邮政市场,规范邮政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依法负责审核吉林邮政企业分支机构设置或者撤销、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开办或停办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贯彻国家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标准,依法监督吉林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义务的履行和服务质量,
负责组织对吉林邮政企业贯彻执行邮政服务价格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法价格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保障并逐步提高吉林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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