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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
鹤岗防雷办
协调指导全鹤岗防雷减灾工作。
组织鹤岗对雷电防护技术的科学试验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及培训工作。
协同鹤岗质监部门对防雷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协助鹤岗气象局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验收等进行具体审核,对雷电灾害事故进行调查鉴定。
下属机构
人事及宣传科
归口鹤岗管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协助信访工作。
负责鹤岗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基层党团组织建设,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和教育、考核、奖惩、培训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鹤岗防雷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录用调配、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职称评聘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鹤岗精神文明创建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鹤岗办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县防雷部门的监察、审计、局务公开工作。
社会管理处
负责鹤岗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监督检查管理,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组织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鹤岗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传播和升放气球管理工作。组织管理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
负责鹤岗气象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防灾减灾处
承担对鹤岗街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气象灾害管理站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和气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开展鹤岗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鹤岗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防御和灾害评估工作。
负责鹤岗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的管理,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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