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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司法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包头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包头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监督包头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包头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监督、管理包头市属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改造等工作。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包头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工作。
承担包头市司法局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承担包头市司法行政涉台事务,参与处理涉台法律问题。
负责包头市司法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
拟订包头市律师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包头市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联系包头市区县司法局和包头市律师协会,监督、指导包头市律师协会工作。
组织实施包头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包头市律师行业的统计分析,掌握、评估和报送包头市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总体执业水平情况。
基层工作处
拟订包头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指导包头市基层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包头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会同包头市人民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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