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内蒙古
赤峰市
赤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会同赤峰市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赤峰市在境外的国有资产。
审批赤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负责赤峰市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
下属机构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赤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负责赤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及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管理,收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对赤峰市行政事业资产运营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负责赤峰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统计评价与绩效考核科
拟订赤峰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
建立和完善赤峰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企业绩效评价体系。
拟订并组织落实赤峰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委托经营制度并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企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赤峰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工作。
审核赤峰市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审核赤峰市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
组织协调赤峰市所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
赤峰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赤峰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
呼和浩特国有资产管理局
包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乌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通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鄂尔多斯国有资产管理局
呼伦贝尔国有资产管理局
巴彦淖尔国有资产管理局
乌兰察布国有资产管理局
拉萨国有资产管理局
昌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山南国有资产管理局
日喀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那曲国有资产管理局
阿里国有资产管理局
林芝国有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