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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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文物局
检查、指导、协调兴仁县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兴仁县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承担兴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研究拟定兴仁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依法对兴仁县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兴仁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