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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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
兴安盟中心血站
兴安盟中心血站应当建立对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的献血者献血后的报告工作程序、献血屏蔽和淘汰制度
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兴安盟中心血站应当制定实验室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制度,确保试剂、卫生器材、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达到预期效果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下属机构
成分采血科
经常对本科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差错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配合质控室对采血及标本的采集、送检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负责兴安盟中心血站经常对采血环境、采血过程无菌操作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杜绝各种影响血液质量的隐患。
负责兴安盟中心血站献血者验证、身份确认和机采顺序的安排。
站长职责
负责兴安盟中心血站组织并检查血站科研工作、计划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完成省、兴安盟主管部门和输血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血站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血站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血液管理科
经常对本科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差错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负责兴安盟中心血站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负责兴安盟中心血站通知送血人员,并开具送血派车单,监督血液运输各个环节的质量。接收、检查用血单位的领血回单,接收医院的退血,按要求做好当日的各类统计工作,填好相应的表格。
负责兴安盟中心血站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兴安盟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兴安盟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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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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