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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大同人劳局
负责大同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监察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大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统筹管理大同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劳动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技能培训工作。
编制大同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指导大同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下属机构
劳动监察大队
贯彻执行大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监督检查大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除和招用工情况。
监督检查大同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监督检查大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职工福利、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规定的情况。
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大同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根据大同城镇失业人员、下岗人员及农村劳动力等人力资源和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大同劳动就业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负责大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劳务交流、劳动就业政策咨询、宣传和就业指导工作;指导、管理大同基层劳动保障所和职业介绍机构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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