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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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人劳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长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综合管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区长治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晋升推荐工作。
受理长治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
负责长治社会保障工作,抓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贯彻实施,并进行指导、审核和监督。
下属机构
长治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