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四川卫生和计划生育标准化工作;拟订四川医疗服务、疾病防治、卫生监督、中医药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四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基本药物制度与政策。负责四川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使用管理临床药事工作以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负责四川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和发放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科研项目攻关、重点学科建设和优秀人才培养;协助管理国家有关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四川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四川中等、高等卫生职业教育管理。
负责四川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