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内蒙古
通辽市
扎鲁特旗
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根据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在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下属机构
研究室
起草扎鲁特旗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扎鲁特旗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围绕扎鲁特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编辑、印发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扎鲁特旗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扎鲁特旗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对本级内务司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倾向性问题或突出问题,向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本级内务司法机关的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配合选任工委对扎鲁特旗"两院"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承担扎鲁特旗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扎鲁特旗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的基本法,制订、修改与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或办法;检查、督促代表法、选举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关代表和选举法律法规的咨询。
承担扎鲁特旗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扎鲁特旗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扎鲁特旗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库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奈曼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阿鲁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巴林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巴林右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翁牛特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喀喇沁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阿拉善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敖汉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阿拉善右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