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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根据东莞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东莞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审议决定东莞市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
根据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下属机构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草案,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修改,汇总修改意见,按时上报。
组织实施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确定的视察、检查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东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
负责对东莞市政府、东莞市法院、东莞市检察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修正案草案的审查,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受东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本级内务司法机关的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公厅
承担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电起草、审核把 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负责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基建、车队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东莞市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负责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对全东莞市人大系统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规划、组织、协调和人员培训工作。
研究室
围绕东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参加起草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
起草东莞市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东莞市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东莞市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东莞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东莞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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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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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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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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