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辽宁
沈阳
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围绕沈阳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沈阳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督促检查沈阳政府各部门和(市、区)政府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沈阳政府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做好落实的协调工作。
搞好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实现政府领导微机联网,逐步完成多媒体互联网。
组织协调沈阳政府重要宾客的接待服务工作,参与沈阳政府大型会议的接待协调工作,负责沈阳政府系统接待服务行业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秘书科
负责沈阳政府机关内外、上下沟通联络工作。及时向领导传达上级指示、电话通知及要求办理的其它事项。负责下级电话请示、报告和其它需要答(批)复事项的传递,按领导指示,及时转达处理意见和要求。
协助起草有关文电、材料,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沈阳政府、沈阳政府办公室发文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沈阳政府大事记的搜集、整理、撰写工作。管理印信,负责保密工作。
负责沈阳政府机关文电处理工作,主要是文电的签收、登记、分发、传递和传阅;文电的批抄、经办、拟办;文件的印刷、用印以及清退、销毁、立卷和归档工作。
负责为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召开或出席会议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材料、安排会场、发出通知、签到等。保证会议有组织、有秩序、有步骤进行。
议案科
负责沈阳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及平时转办的各类建议与提字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议和提案的办结率要与代表、委员满意率相一致,对不满意的答复意见,坚决重新办理。
负责制定和实施沈阳本级及县(市、区)议案办理过程中的有关制度,指导和协调部门、县(市、区)做好办理工作。
负责沈阳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的草拟以及部门向人大所作的议案办理报告的审稿工作。
负责对议案办理工作的宣传指导、总结办理经验,不断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推广和宣传,办好《议案工作》简报。
人事科
负责对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职务任免手续的办理和对调入人员考核,办理调转手续,搞好公务员年末考核工作。
负责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对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进行审核,负责办公室系统干部职工档案管理。
负责抓好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所咫支部党员的管理教育,搞好非党积极分子的学习、考核、培养、发展工作。
负责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沈阳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沈阳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连人民政府办公室
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哈尔滨人民政府办公室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京人民政府办公室
杭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厦门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波人民政府办公室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济南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岛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都人民政府办公室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