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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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兴安盟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兴安盟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承办兴安盟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兴安盟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承办兴安盟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兴安盟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兴安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兴安盟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兴安盟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负责兴安盟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负责兴安盟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下属机构
兴安盟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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