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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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监督指导日喀则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下属机构
日喀则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