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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访局
承担督促检查中、四川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四川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负责四川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交办四川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四川、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承办四川委、四川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属机构
督查室
负责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向四川交办信访事项以及四川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交办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协调、检查、调查和办结报告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中、四川要结果信访事项的统计以及办理情况通报工作。
负责对四川信访局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提出建议,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对四川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委、四川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信访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
综合指导处
负责四川信访数据的统计和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出指导意见。
负责四川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组日常工作。
负责四川信访工作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负责四川信访工作的综合指导工作。
办信处
负责四川委、四川政府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
筛选重要信息,编报情况反映和摘报。负责对四川办信工作的业务指导。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给四川委、四川政府及四川委、四川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军队给四川委、四川政府的涉及地方问题的来信。
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信访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转送四川的人民来信。
四川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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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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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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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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