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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青岛公安局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青岛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青岛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管理青岛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青岛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下属机构
交通管理局
组织、指导、维护青岛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
组织、指导和监督青岛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肇事及逃逸案件。
指导青岛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负责青岛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
指挥中心(研究室)
受理、处置青岛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电话投诉。
负责掌握青岛公安工作情况、社会治安情况的综合分析收集、整理、上报、通报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开展专题调研,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当好领导参谋,组织协调全局性公安工作。
担负青岛性警务行动指挥以及执勤勤务的警力调配;随时接受、处置110电话报警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紧急求助。
处置青岛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在执行各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重要警卫任务以及警务行动中进行指挥调度。
治安管理处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青岛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指导青岛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依法管理青岛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组织、指导和参与青岛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青岛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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