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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机所
研究制订长春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规划。负责制订长春市农机化政策、管理制度等规定,又好又快推进长春市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长春市农业机械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完成上级部门和长春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长春市农机生产、供销企业和维修行业的市场管理及农机服务网络、质量监督、投诉等工作。
下属机构
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
长春市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和其它类型的农业机械的使用、修理、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考核签发结业证书。
负责制订长春市农机人员培训规划。
负责建立和管理长春市农机人员培训档案。
负责向上级农机管理机关报送长春市培训、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业务股
负责长春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编制长春市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长春市农机化综合性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长春市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工作。
农机安全监理站
组织长春市农业机械驾驶员技术考核、办理农业机械入户、异动、转籍、封存、报废、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发放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办理年度检审手续。
监督、检查长春市辖区内各有机单位和有机户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法令、条例、办法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机械化促进条例》规定,负责农业机械事故处理。
建立和管理长春市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及事故档案和文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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