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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
大庆医疗保险局
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对规定病种的审核审批;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指导和推进全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违规医疗行为进行处罚;
下属机构
基金核定科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受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有关医疗待遇审核、支付中的违规举报,查处违反医保政策和违规套取基金行为。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医疗管理科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医护人员的培训。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参保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规定。
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人员,做到解答政策耐心细致。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并对各县(市)区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规范、监督检查定点医院、医务所(室)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管理,
办公室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本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接待来信来访,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各类人事、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大庆医疗保险局会议组织、对外宣传、联络、接待工作。
大庆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庆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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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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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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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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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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