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西藏
阿里
阿里卫生局
负责制定阿里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阿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负责制订阿里当地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阿里当地重大卫生问题研究和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负责阿里当地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负责阿里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下属机构
法制监督处
承担阿里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阿里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负责阿里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组织开展阿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疾病控制处
组织指导阿里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组织对阿里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拟订阿里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
拟订阿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医政处
负责阿里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
承担阿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拟订阿里医疗、护理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及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监督管理阿里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阿里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阿里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卫生局
拉萨卫生局
昌都市卫生局
山南卫生局
日喀则市卫生局
那曲卫生局
林芝卫生局
阿里卫生局
呼和浩特卫生局
包头市卫生局
乌海市卫生局
赤峰市卫生局
通辽市卫生局
鄂尔多斯卫生局
呼伦贝尔卫生局
巴彦淖尔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