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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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清远市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负责制定清远市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负责清远市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根据清远市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清远市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清远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