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云南
云南发改委
负责云南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承担云南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
研究分析云南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云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下属机构
经济体制改革处
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和推进云南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
协调解决云南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云南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区域经济处
协调云南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
组织实施云南主体功能区规划。
协调云南经济特区和各类开发区的重大问题。
投资处
提出云南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的建议。
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按规定权限审核云南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政府投资规划、计划,审核安排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编制下达省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
承担云南投资备案项目综合管理和投资信息发布工作。
云南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云南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发改委
辽宁发改委
吉林发改委
黑龙江发改委
河北发改委
山西发改委
陕西发改委
江苏发改委
浙江发改委
福建发改委
安徽发改委
江西发改委
山东发改委
河南发改委
湖北发改委
湖南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