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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台办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西藏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西藏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研究、拟订西藏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会同西藏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下属机构
综合局
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1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西藏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
负责并归口管理西藏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
协调指导西藏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
投诉协调局
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及涉台维稳工作。承担国共两党有关机构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平台的联系、服务工作。
承担西藏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西藏重大、复杂的台湾同胞投诉案件。
指导检查西藏各地台办的台胞投诉案件的处理。
秘书局
负责西藏台办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
负责西藏赴台审批办理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涉台机构。
负责协调西藏台办机关日常工作。
承办西藏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西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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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