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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台办
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会同新疆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新疆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新疆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下属机构
综合局
按照《海协会章程》,开展{}1与岛内、海外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协调指导新疆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两岸双向遣返及有关问题。
负责并归口管理新疆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联系事宜。
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并协调新疆有关部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团体和人士进行协商谈判。
经济局
指导、管理新疆台资企业协会,负责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服务工作。
会同新疆有关部门和地方协调对台重要经贸项目和活动。
会同新疆有关部门研究、草拟对台经济、贸易、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并负责协调和检查落实。
研究协调新疆对台商投资和赴台投资的政策。
秘书局
负责新疆赴台审批办理工作,联系各地各部门涉台机构。
负责新疆台办机关财务、房产、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环境秩序管理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与监督,承办重要活动会务、接待工作。
负责新疆台办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编辑刊物。
承办新疆台办文电、秘书、会议、通信、信息工作。
新疆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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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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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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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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