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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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
兴安盟园林局
依照《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负责民心河、太平河及外环水系的建设和管理。
参与兴安盟建成区圃地、花木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进入城区苗木花卉的检疫及苗木花卉病虫害的预测预报。
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监督检查城市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
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参与组织和协调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下属机构
计划财务处职能
制定兴安盟园林局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园林经济发展规划;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兴安盟园林局国有资产、城建资金管理和工程立项、预决算的审批、申报;
办公室职能
负责信息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调研科目的制定;
承办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信访、接待工作。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有关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相关工作;
科技处职能
负责园林绿化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理兴安盟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研究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协调工作。
兴安盟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兴安盟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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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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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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