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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
宣城市国家保密局
指导、督促宣城市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的确定和调整工作。查处泄密事件。
负责宣城市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审批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宣城市的贯彻实施。
制定和实施宣城市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组织研究保密工作理论、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
下属机构
保密局综合处
承担市宣城市保密委和本局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宣城市国家保密局工作资料的管理工作。
了解、掌握和综合宣城市保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草拟相关文稿。
负责宣城市国家保密局文秘、档案、行政和接待等工作。
保密局业务处
指导、督促宣城市机关、单位确定和调整国家秘密事项,对国家秘密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宣城市印刷、复印等行业的非保密定点单位进行检查。
组织、指导、协调宣城市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制定计划、材料编写等工作。
组织对直管单位开展各项保密检查,指导宣城市国家保密局机关单位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管理工作。
保密局技术处
对涉宣城市密信息系统集成(含单项)、涉密计算机维修、涉密光盘制作、涉密电子载体销毁等单位实行资质管理。
参与宣城市地区涉外建设项目选址和涉外接待权的审查。
指导宣城市保密技术防范工作,拟订宣城市保密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审查技术防范手段的保密性能,落实重要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审查确定宣城市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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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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