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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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区
离岛区国家税务局
负责离岛区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负责离岛区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离岛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下属机构
督察内审司
办理离岛区国税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离岛区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和国税系统审计工作制度;拟订离岛区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拟订离岛区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会同相关司局拟订离岛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
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强化执法监督,纠正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行执法责任制考核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承办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
稽查局
参与稽查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离岛区并完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相关业务规定;
对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协同立法、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解决税务稽查和涉税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问题。
人事司
拟订离岛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培训规划、计划。
指导国税系统人事档案工作,管理离岛区国税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和国税系统副厅级以上干部的人事档案;组织实施税务人事人才统计工作。
拟订离岛区并组织实施国税系统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方案。
组织国税系统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
离岛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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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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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仙区国家税务局
油尖旺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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