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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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区
屯门区国家税务局
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负责屯门区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
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下属机构
所得税司
指导基层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中所得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拟订屯门区并组织实施所得税分类管理,境内、境外税源管理、税基管理以及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等办法;拟订屯门区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和个人境外所得的征收管理制度。
拟订屯门区所得税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参与编制所得税收入计划并组织落实,研究分析税源变化情况,处理有关事项。
货物和劳务税司
拟订屯门区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拟订屯门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办法,处理执行中的有关事项。
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参与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拟订屯门区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承担屯门区国税局对税收管理信息化规划落实、标准实施、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
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牵头组织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信息安全检查、评估及等级评定。
屯门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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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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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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