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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长春市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长春市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办理资金信用证明。
下属机构
长春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