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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管理使用国拨地质勘查经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负责桂林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贯彻国家和桂林有关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局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等产业的生产计划;研究制定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调整桂林全局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队伍的改革、改制、改组,把地勘单位逐步建设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
组织桂林地勘单位从事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推进地质进步,进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负责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质量监控。
下属机构
财务资产处
拟定桂林有关财务会计、资产、基本建设等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指导、督促桂林地勘单位改制工作。
编制桂林本局经济发展规划草案及年度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工作计划。
负责桂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资产调拨、资金筹措和融通以及综合统计等工作。
人事教育处
会同桂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有关处室拟订干部人事、收入分配、劳动用工等改革方案。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桂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职工培训、再就业等工作计划
负责桂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桂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作。
地质工程处
指导桂林各勘测施工单位开拓市场和勘测施工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及跟踪管理。
协助和指导桂林地建集团理事会依法依章开展活动。
负责编制桂林全局勘测施工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负责桂林勘测施工产业重大装备的技术论证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
桂林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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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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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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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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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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