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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
河池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管理使用国拨地质勘查经费、基本建设费和省核拨的地质勘查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负责河池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调整河池全局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队伍的改革、改制、改组,把地勘单位逐步建设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实体。
贯彻国家和河池有关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局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等产业的生产计划;研究制定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管理河池地勘队伍,负责地勘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指导地勘单位搞好职工队伍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
下属机构
财务资产处
拟定河池有关财务会计、资产、基本建设等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研究拟定河池地勘单位资产经营责任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河池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资产调拨、资金筹措和融通以及综合统计等工作。
负责河池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人事教育处
会同河池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有关处室拟订干部人事、收入分配、劳动用工等改革方案。
负责河池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河池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劳动、工资福利、职工培训、再就业等工作计划
指导河池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系统下岗职工再就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和职工教育,指导协调河池办学单位的有关工作。
地质工程处
指导河池各勘测施工单位开拓市场和勘测施工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及跟踪管理。
协助组织河池勘测施工资质所需的各类注册人员和持证人员的培训以及勘测施工生产技术骨干的继续教育培训。
负责河池勘测施工产业重大装备的技术论证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
负责编制河池全局勘测施工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河池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河池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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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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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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