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兵团一零三团机关事务工作。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
负责兵团一零三团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兵团一零三团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负责兵团一零三团委政府招待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按规定组织拟订兵团一零三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