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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安监局
长春市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长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长春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
承担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长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下属机构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长春市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机械、建材、汽车、轻工、电子、橡胶、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指导、协调和监督长春市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非煤矿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
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或者参与长春市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办公室
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宣传、保卫、会务及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负责长春市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
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组织办公室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外事、统战、侨务、计划生育、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综合协调处
分析和预测长春市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
研究提出长春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建议。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承担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长春市安全生产统计的有关工作,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和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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