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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
宣城市总工会
参与制定宣城市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协助市、州、地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推荐和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宣城市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宣城市委、宣城市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宣城市委和全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决议,领导宣城市的工会工作。
下属机构
宣传教育部
调查研究和反映宣城市职工的思想状况。
负责与宣城市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宣城市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宣城市职工体育协会、工人文化宫研究会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的工作。
保障工作部
参与宣城市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和拟定。
负责参与宣城市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负责宣城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参与涉及宣城市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
组织部
负责组织实施宣城市总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指导宣城市地方和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宣城市工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的研究和制定。
负责宣城市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宣城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宣城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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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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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总工会
淮南市总工会
马鞍山总工会
淮北市总工会
铜陵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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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总工会
六安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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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