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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负责南宁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建立和管理南宁统一的房屋登记簿,核发房地产权证;负责调处房地产纠纷。
承担推进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负责南宁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审核。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住房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南宁房地产管理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指导实施。
下属机构
政秘股
负责南宁房产管理局文件的收发、传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负责南宁房产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负责南宁房产管理局职称评审工作。
负责南宁房产管理局文秘和人事工作。
业务股
负责填报南宁各种业务表册。
负责南宁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南宁拆迁、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档案,为领导决策服务。
负责对南宁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查验,核发“预售许可证”和“拆迁许可证”,参与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机关事务办公室
负责南宁房产管理局车辆维护、燃油管理。
负责南宁房产管理局物品购置发放和登记保管工作。
负责南宁房产管理局福利分发工作。
负责南宁房产管理局接待工作,负责考勤工作。
南宁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南宁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柳州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桂林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梧州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北海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防城港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钦州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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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百色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贺州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河池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来宾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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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昌都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