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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府金融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金融改革创新,指导协调宁夏区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金融功能区等建设工作;负责金融招商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工作。
培育和发展宁夏农村金融体系,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
培育和监管宁夏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性金融市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下属机构
地方金融发展处
指导、协调设立宁夏金融控股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
承担宁夏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培育发展保险市场。
管理和服务宁夏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牵头开展保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
拟订宁夏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
政策法规与规划处
指导市属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指导、协调宁夏区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金融功能区等建设工作。
起草宁夏地方性金融法规、规章草案和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宁夏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研究分析宁夏地方金融形势、金融运行情况,起草重要文稿。编制宁夏金融白皮书。
资本市场处
培育、发展宁夏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性金融市场。
指导、协调宁夏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促进宁夏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指导宁夏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转让、交易。
宁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宁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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