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台湾
台湾文化厅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台湾性重大文化活动。
指导、管理台湾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承办台湾委、台湾政府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进台湾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台湾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下属机构
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承担台湾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的审批审核工作。
对台湾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台湾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协调台湾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指导台湾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文化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
指导台湾文化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文化审计和统计工作。
负责台湾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台湾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
管理台湾文化、文物事业经费。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组织台湾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承担台湾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承办国家级和台湾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实施台湾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台湾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台湾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文化厅
辽宁文化厅
吉林文化厅
黑龙江文化厅
河北文化厅
山西文化厅
陕西文化厅
江苏文化厅
浙江文化厅
福建文化厅
安徽文化厅
江西文化厅
山东文化厅
河南文化厅
湖北文化厅
湖南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