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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文物局
研究拟定江苏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检查、指导、协调江苏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江苏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负责江苏文物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负责江苏博物馆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博物馆职能作用的发挥。
下属机构
人事教育处
研究拟制江苏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劳动保障政策,承办江苏文物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审核、报批局系统职工工资调整的有关表报;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的医疗保健和劳动保险等工作。
协调组织江苏文物局干部下乡、挂职锻炼和定点扶贫等工作。
负责江苏文博系统的基础教育和培训工作。研究、拟制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选派、推荐工作;协调文博学院办学工作。
文物管理处
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江苏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负责组织对江苏文物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的资质评审工作。
编制江苏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规划,制定年度保护维修项目计划,组织审批维修工程方案,审核、审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项目,组织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论证、施工、监督和验收。
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博物馆管理处
负责编制江苏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审批、申报馆际间藏品交换、调拨互展和借展工作。
负责江苏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江苏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文物的分级鉴定和藏品的科学保管工作。
江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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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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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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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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