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湖北
湖北文物局
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湖北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湖北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负责湖北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承担湖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研究拟定湖北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下属机构
文物管理处
组织审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并与湖北有关单位组织审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等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湖北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建立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记录档案。
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湖北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编制湖北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规划,制定年度保护维修项目计划,组织审批维修工程方案,审核、审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项目,组织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论证、施工、监督和验收。
人事教育处
承办湖北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做好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录用计划核报和招聘工作。
承办湖北文博系统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
承办湖北文物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研究拟制湖北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室
负责湖北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负责湖北文物局机关政务运行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并督查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负责起草湖北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湖北文物局机关及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工作。
湖北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湖北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文物局
辽宁文物局
吉林文物局
黑龙江文物局
河北文物局
山西文物局
陕西文物局
江苏文物局
浙江文物局
福建文物局
安徽文物局
江西文物局
山东文物局
河南文物局
湖南文物局
广东文物局